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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下班後,我們決定到公司附近(內湖)的KFC解決我們的晚餐。一到了KFC我就提著我的LV包包進到店裡,點了餐找了座位就開始吃了。
很快的我們就差不多飽了,於是我就右手拿著沒喝完的可樂、左手拿著沒吃完的薯條,老徐則去倒垃圾,然後我們離開了KFC,上了車往回家的路前進!

20min後,開到了離家不遠的公館,這時我突然想說來打個電話,猛一回頭~~~挖哩勒!!

一般人是"我的心遺留在愛情海"我居然是~~~
我的LV遺留在
KFC~~~

當場晴天霹靂,趕快打電話去KFC,還好這個社會還有溫暖,店員說隔壁桌客人有看到我的包被遺忘了,所以有轉交給他們!!
於是老徐立刻掉頭,往內湖的方向前進,一路上我們都沒說話~~我想老徐內心一定不斷的幹譙我的蠢行為吧!
而我則是擔心會不會包包一打開是空的、或是皮夾打開是空的、還是皮夾跟I-PHONE都不見了~~厚!越想越擔心~~開快一點啦~老徐!

到了KFC,我立刻衝到櫃檯,店員拿出了我的包,問我叫啥名字,確認身分後終於把包交到我手上了!二話不說我馬上翻遍了包內的東西~OH YA!!老天保佑~~我記憶中包包裡面的東西都一一浮現在我眼前了~~當場感動到想哭!!感謝隔壁桌的善心人士~我想我平常有燒好香、積善德吧!!
店員還很好心,想說如果今晚我沒回去認領,就要把包包送到警察伯伯那!! (這樣我會上水果日報吧~~標題是:失憶的用餐客~把LV留在速食店裡)

之後,同樣回家的路程又再走了一遍,這次心情的完全不同了~呼!!
這時老徐緩緩的說話了"請小心!不要再發生這種事了!!我怕你以後變成會把小孩留在速食店的媽媽~~
哉啦 !!以後真的要小心!不能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了!!不然我可能不能再買名牌包了~更何況,我真的不希望以後我的小孩會被遺留在速食店BR4裡面~~~(雖然小乖曾經有被我跟許太遺留在MANGO門口!!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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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rischi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